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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记者从重庆银监局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精神,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重庆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市出台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十条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范围。
严禁放贷时附加不合理条件
“十条意见”分别对规范收费行为、推进收费公示、实行差别化利率、缩减企业融资链条、优化续贷产品、加大创新力度、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用好涉企优惠政策、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监管考评督导等十个方面明确监管要求。
针对一些小微企业“融资贵”的问题,重庆银监局明确指出,银行要定期评估收费项目和定价水平的合理性,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不得分解设置和重复收费,所有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要在官方网站或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银行贷款在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不得以额外收费将经营成本转嫁给企业。”重庆银监局人士表示,企业贷款过程中,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在贷款业务中混淆资金价格和服务价格,对未提供实质服务内容的项目不得收费。”
提高小微、三农风险容忍度
“十条意见”还进一步明确监管导向,强化正向激励。据重庆银监局介绍,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小微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对担保公司承担代偿风险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导向采取适当的利率优惠措施,实行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
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运用。对正常经营企业,支持融资周转“无缝对接”,加大推广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减轻还款压力的贷款产品。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得随意断贷和抽贷。
另外,鼓励各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逐步扩大企业采用知识产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应收账款、动产等质押贷款业务。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试点工作。
违规违法行为面临从严处理
记者注意到,对于贷款过程中,出现从业人员与企业勾结骗取授信、向企业索取贷款好处费、与中介机构不当合作等违规行为,重庆银监局专门强调称,银行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大惩处力度,促进服务效率提升。
“监管部门将通过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座谈调研、信访投诉等渠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进金融服务的质效进行持续监测,加强对涉企金融服务工作的督导。”重庆银监局人士表示,通过强化监管考评督导,将相关工作成效、金融服务和投诉等情况纳入监管考评,作为监管评级、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监管问责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追责,从重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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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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