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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即日起至7月31日,重庆忠县返乡创业重点企业可向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
申请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安置重庆籍“五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数量达到50人以上,2016年初至申报上月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与此同时,企业申报的贷款类型为在国有及地方控股银行取得的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但该贷款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
经认定符合贴息条件的返乡创业重点企业,将获得由市财政给予的不超过60万元的财政贴息。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