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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有大动作了
优化营商环境,重庆非公证继承登记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获悉,全市已开始推行遗产管理人制度,进一步简化申请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受理了遗产管理人的非公证继承登记。
我司客户父亲胡先生于今年6月去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其配偶和儿子,二人到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商定由胡先生的儿子放弃继承,担任遗产管理人、配偶刘女士继承房产。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遗产管理人和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人共同作为申请人申请非公证继承登记,其他同顺序继承人共同到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且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相关资料。因此,本次登记中的全体继承人已到场。
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登记”窗口随即核验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指导刘女士填写了申请书、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等相关材料,书面承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约1小时后,窗口工作人员便完成了资料核验、系统录入、拍照确认等事项,并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登记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待15个工作日公告期届满且无异议后,登记中心将立即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刘女士发放不动产权证。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能从三方面进一步服务市民。
其一,减少办事成本。相比公证继承按继承房产的面积收取公证费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仅按每套收取80元登记费,大大减少了房产继承的费用,减轻了人们的负担。
其二,有助于减少民事纠纷。将遗产管理人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后,遗产管理人根据《民法典》赋予的职责,负责遗产分配方案,有利于减少不动产继承中的家庭矛盾和民事纠纷,切实保护遗产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其三,提升了继承登记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往办理房屋继承需要先公证、再登记,当事人在公证处、登记中心往返多次,一般需要3个月以上。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后,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除公告15个工作日外,实际办理时间仅需1个工作日,且支持邮寄,办事群众“只跑一次”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
资料来源:重庆日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