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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是有期限的。借款期限是指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时间,它是借款合同的重要条款。明确借款期限,有利于充分保障借贷双方的利益,降低借贷双方可能遭遇损失的风险,
在日常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出借方还是借款人,往往只关注借款金额及利率,并不约定借款期限或约定一个模糊的期限。在借款期限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例如,张三向李四借了10万元,约定了利率,但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李四一心想“赚点利息”补贴几个月的家用,谁料张三在借款后的第二天就匆匆还款,李四显然损失了他的期待利益。又或者张三在借款后长期不归还借款,李四却可能因为没有约定借款期限而很难向张三主张违约责任;对于张三而言,由于借款期限不确定,李四可能不定期地突然要求张三全额还款,这样势必使得张三措手不及,极大增加了张三的还款压力,也极易产生借贷风险。显然,借款若不约定借款期限会增加借贷双方借贷风险,明确的借款期限,符合借贷双方共同利益,大家在借款时一定要注意约定明确的借款期限。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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