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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一直是银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近期多家银行因贷款“三查”不严而收到罚单。
记者注意到,上海银监局10月19日一连开出的15张罚单中,有4家银行因“未进行贷款使用情况检查”、2家银行因“未有效跟踪检查贷款用途”而被分别处以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分析人士认为,银行贷款“三查”不严体现了银行风险预警机制不够全面,银行应在检查管理流程和制度完善两方面强化风险的管控。
具体来看,10月19日,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南汇支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和浙江泰隆银行上海分行4家银行都因“在某一时期发放消费贷款后,未对部分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被上海银监局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浦发银行南汇支行因“未采取有效手段跟踪检查贷款用途”而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当日,上海银监局也对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罚款150万元,被罚的原因包括“2014年至2017年间,该分行部分个人贷款业务存在借款人收入情况贷前调查未尽职;未严格执行支付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方式跟踪检查贷款资金使用”。
除资金用途未有效检查被罚外,近期监管机构也通报了多起贷款“三查”不严的处罚案件。10月19日,伊犁银监分局公告显示,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因在开展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未严格进行贷款“三查”及个人贷款未尽职追偿等行为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3位负责人合计罚款6万元,2位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10月18日,柳州银行红光支行也因贷前调查、贷款支付审查、贷后管理不尽职等行为被柳州银监分局处以30万元罚款。
据了解,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商业银行在贷款“三查”方面屡收罚单,体现出银行风险预警机制不够全面,对部分风险信号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主任刘澄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由于贷款把控不严、调查不严谨,可能造成商业银行发放很多不合规的贷款,严重影响银行的贷款质量,从而导致不良资产的增长、银行资产的恶化,危及金融稳定。
“对银行来说,一方面应加强内控体系的设计,得以堵塞漏洞;另一方面应强化执行现有的内控体系、检查管理流程,不能让现有的规章制度流于表面、流于形式,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要按照流程和制度两条线来检查风险,强化风险的追责。”刘澄补充道。
业内人士表示,从今年以来出台的各项监管政策和专项治理活动,以及当前开出罚单的力度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内强监管态势仍将会持续。刘澄也认为,监管是一个持久战,不仅要严格监管,还要科学规范、与时俱进。未来的监管趋势,既要求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又要强化对单位内部人员体系、规章制度以及风控模块执行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银行的风险管控,尽量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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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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